工伤认定未下来工资怎么发放
一、工伤认定未下来工资怎么发放
工伤认定未下来时,工资应按原工资福利待遇发放。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不包含加班工资。用人单位不能以工伤认定结果未出来为由,停发或者少发职工工资。若用人单位未依法发放工资,职工可以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在工伤认定未下来的停工留薪期内,职工有权获得与受伤前相同的工资待遇。
二、工伤认定谁去做鉴定呢怎么做
工伤认定一般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申请。
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规定期限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时需准备相关材料,通常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会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三、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手续和资料
工伤认定需完成相关手续并准备必要资料。手续方面,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申请。
资料主要包括:一是工伤认定申请表,需详细填写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二是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用以证明职工与用人单位间存在劳动关系;三是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材料,即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以确定职工的受伤情况。此外,属于下列情形的,还需分别提交相应证据: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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