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做工伤认定能不能做伤残鉴定

2026-01-18 23:27:30 法律在线 0
  未做工伤认定能不能做伤残鉴定?未做工伤认定通常不能做工伤伤残鉴定,工伤伤残鉴定需在认定工伤基础上进行,职工工伤治疗稳定后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先认定工伤,再申请鉴定。若走人身损害赔偿,无需工伤认定,可直接做鉴定。接下来湘声在线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未做工伤认定能不能做伤残鉴定

   未做工伤认定一般不能做工伤伤残鉴定。

   工伤伤残鉴定即劳动能力鉴定,它是在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进行的。依据工伤保险相关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要先进行工伤认定,确定属于工伤范畴,之后才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不过,如果不按照工伤程序处理,而是以人身损害为由要求赔偿,那么无需进行工伤认定,可直接去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比如在一些无法认定为工伤的意外事故中,当事人可通过民事诉讼,以一般人身损害侵权为案由,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来确定伤残等级以主张赔偿。

   总之,若想通过工伤程序获得赔偿,工伤认定是伤残鉴定的前置程序;若走人身损害赔偿途径,则不受此限制。

   二、我工资一万九级工伤能赔多少钱

   九级工伤赔偿数额需结合多方面因素计算,主要赔偿项目如下: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若工资一万,此项赔偿为9×10000 = 90000元。

   2.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不同地区标准差异较大,以当地规定为准。

   3.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12个月。

   4. 其他费用: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等,按实际产生的合理费用计算。

   所以,仅根据工资一万和九级工伤,无法准确算出赔偿总额,建议查询当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并结合实际产生的其他费用,确定最终赔偿数额。

   三、未做工伤鉴定可要求伤残赔偿吗

   未做工伤鉴定一般不能要求伤残赔偿。

   伤残赔偿通常是基于明确的伤残等级来确定赔偿标准和金额的。工伤鉴定是确定职工因工受伤后伤残程度的法定程序,只有通过该程序,才能得出权威的伤残等级结论。

   在工伤保险待遇的流程中,工伤认定是基础,之后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即工伤鉴定,以此评定伤残等级。赔偿的项目和数额,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都与伤残等级紧密相关。没有经过工伤鉴定,无法确定伤残等级,也就难以准确计算赔偿数额,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也无法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不过,如果双方就赔偿事宜能够协商一致,用人单位愿意在未做工伤鉴定的情况下给予一定补偿,法律并不禁止。但这种协商赔偿缺乏准确的计算依据,可能导致赔偿数额不合理。所以,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建议先按法定程序进行工伤鉴定,再要求相应的伤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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