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超过一年还赔偿双倍工资吗
一、没签劳动合同超过一年还赔偿双倍工资吗
没签劳动合同超过一年,一般不再赔偿双倍工资。
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一规定旨在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保障劳动者权益。支付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最长不超过11个月。
当超过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法律上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无需再支付双倍工资,但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举例来说,劳动者入职后,用人单位一直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从第2个月开始到第12个月,用人单位需支付双倍工资。满一年后,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再有双倍工资赔偿。
二、哪种情况用人单位应当支付2倍工资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以下两种情况应当支付2倍工资:
1.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当劳动者符合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等法定情形时,用人单位就应与其订立。
2.加班工资: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若在休息日加班且未安排补休,应支付2倍工资。
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2倍工资的情况,可收集证据,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三、工资计算不合理可以向劳动局投诉吗
工资计算不合理,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享有获得合理劳动报酬的权利。当工资计算不合理,意味着用人单位可能侵犯了劳动者这一合法权益。劳动局作为劳动行政部门,承担着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职责,受理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投诉是其工作内容之一。
劳动者投诉时,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这些材料能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资计算存在不合理之处。投诉过程中,需清晰准确地说明问题,包括工资计算错误的具体情况、涉及的金额等。
此外,除向劳动局投诉外,劳动者还可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问题;若协商不成,还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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