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一、常州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在常州申请工伤认定,需准备以下材料:
1. 申请表: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该表可在相关部门官网下载或到办事窗口领取,表中要详细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 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准备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3. 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材料:准备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 其他材料: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如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申请人要确保材料真实有效,按要求准确提供,以便顺利进行工伤认定。
二、不做工伤认定做伤残鉴定有用吗
不做工伤认定直接做伤残鉴定,其作用要分情况来看。
在非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情形下,比如交通事故、故意伤害等,不做工伤认定,直接进行伤残鉴定是有用的。这种伤残鉴定结果可用于向侵权人索赔,确定赔偿数额,是主张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项目的重要依据。
然而,在涉及工伤的情况下,不做工伤认定直接做伤残鉴定用处不大。工伤认定是确定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范畴的法定程序,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伤残鉴定主要是确定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进而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没有工伤认定,即便做了伤残鉴定,也无法通过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而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一般也要求先进行工伤认定,才会受理伤残鉴定申请。
所以,若遭遇伤害,需先明确伤害性质,再决定是否要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
三、部队工伤三级的认定标准和待遇
部队工伤三级认定标准主要涵盖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等情况。例如,一手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双髋、双膝关节中,有一个关节缺失或无功能及另一关节功能重度障碍;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 或视野≤16 %(半径≤10°)等情形可认定为三级工伤。
部队工伤三级可享受以下待遇: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 23 个月的本人工资。
2. 伤残津贴:按月支付,标准为本人工资的 80%。如工伤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 生活护理费: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0%按月发给生活护理费。
4. 医疗保障:工伤人员后续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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