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屋公证需要什么手续办理
一、继承房屋公证需要什么手续办理
办理继承房屋公证,一般按以下手续进行:
第一,准备材料。继承人需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等;房屋产权证明,即房产证;能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的文件,像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等;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等。
第二,提出申请。继承人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材料。
第三,公证受理与审查。公证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之后会对继承人身份、被继承人死亡情况、房屋产权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
第四,缴纳费用。审核通过后,继承人按照规定缴纳公证费用。
第五,领取公证书。完成缴费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公证处领取继承房屋公证书。
需注意,不同地区公证处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存在差异,办理前可先电话咨询。
二、继承父母的房子需要交哪些费用
继承父母房子涉及的费用主要有以下几类:
1. 公证费:若选择公证继承,需支付此费用。收费标准通常按受益额的一定比例收取,不同地区收费比例略有差异,一般在0.3% - 1%之间。
2. 房产评估费:在办理继承手续时,常需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评估费根据房产价值采用差额累进方式计算,价值越高,收费比例越低,通常在0.1% - 0.5%左右。
3. 印花税:继承房产需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计税依据是房屋评估价值或税务机关核定的价格。
4. 登记费: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时需缴纳,费用相对固定,住宅一般每套80元,非住宅每套550元。
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取得房产,免征契税。若是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则需缴纳契税,税率一般为1% - 3%。此外,在实际办理过程中,还可能有一些其他小额费用,如工本费等。具体费用标准因地区而异,办理时可向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咨询。
三、继承房屋所有权从什么时候开始
继承房屋所有权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这里的死亡包括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
生理死亡即自然死亡,当自然人生命终结,继承相关事宜便可启动,房屋所有权开始发生继承转移。
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一旦法院作出宣告死亡的判决,其效力与生理死亡相同,继承也自此开始。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继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以确保权利的有效行使和对外公示。但需注意,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即继承人自被继承人死亡时起,在法律上已取得房屋所有权,办理登记只是进一步完善权利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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