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父母的房产如何继承
一、农村父母的房产如何继承
农村父母房产继承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继承三种方式。
法定继承中,若父母未留遗嘱,按法律规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嘱继承,即父母生前立有合法有效遗嘱,指定房产由某个或某些继承人继承,按遗嘱内容执行。
遗赠扶养协议继承,若父母与扶养人签订协议,扶养人承担生养死葬义务,享有受遗赠权利,按协议处理房产。
需注意,农村房产建立在宅基地上,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继承人继承房产后,可基于房产继续使用宅基地,但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继承人,可继承房产并使用至自然毁损,但一般不能翻建、改建。继承房产应及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保障权益。
二、农村房屋继承权如何继承
农村房屋继承需遵循相关法律规定。
第一,确定继承人范围。按照《民法典》,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第一顺序继承人,以及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第二顺序继承人。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
第二,明确继承流程。
开具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可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继承人身份证及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若存在遗嘱,还需提供遗嘱原件。
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继承人携带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等材料,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第三,注意特殊情况。农村房屋一般建在宅基地上,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继承人继承房屋后,可基于房屋产权继续使用宅基地,但不得随意翻建、改建。若继承人是城镇户籍,也可继承房屋并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但房屋不得翻建,待房屋自然坍塌后,宅基地由集体收回。
三、农村确权土地可以继承吗
农村确权土地一般不能继承,但存在特殊情况。
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农民享有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耕地、草地等,其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因为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承包期内,户内部分成员死亡,由其他户内成员继续承包经营;若整户消亡,土地会被发包方收回。
不过,林地的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林地的投资周期长、见效慢,为鼓励承包人投入和保护生态环境,法律规定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另外,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四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后,其应得的承包收益可依法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也可继续承包。
综上所述,农村确权土地大多不能继承,但林地和“四荒地”等在符合条件下可继承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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