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如何办理指定继承
一、生前如何办理指定继承
生前办理指定继承通常通过订立遗嘱来实现,以下为你介绍常见方式及要点:
自书遗嘱
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内容需清晰表达指定继承人以及所继承的财产等信息。
代书遗嘱
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见证人不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也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或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打印遗嘱
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对见证人的要求与代书遗嘱相同。
录音录像遗嘱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公证遗嘱
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公证遗嘱效力较高,程序规范严谨,能有效避免日后纠纷。
办理指定继承时,需确保遗嘱内容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以免影响遗嘱效力。
二、生前如何遗产继承公证
生前无法办理遗产继承公证,因为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在被继承人在世时不存在遗产继承的事实。不过,被继承人可以办理遗嘱公证,以保障身后遗产按其意愿分配,具体流程如下:
1. 准备材料: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如房产证、存款证明等;遗嘱草稿,如本人书写有困难,可由公证人员代书。
2. 提出申请:前往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
3. 公证受理:公证机构审核材料和申请表,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4. 公证审查:公证员会对当事人身份、意思表示、材料真实性等进行审查,可能会询问当事人并制作谈话笔录。
5. 出具公证书: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机构自受理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出具公证书。
三、使用权房可以继承吗
使用权房不能继承。因为继承的对象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使用权房的产权不归个人,个人仅拥有使用权,并非所有权,所以不具备继承条件。
不过,原承租人去世后,共同居住人或其他亲属可以申请变更承租人。一般来说,申请变更的新承租人需满足一定条件,如在该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共同居住一定时间等,同时要经过相关产权单位或管理部门审核同意。不同地区对于变更承租人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流程存在差异,要依据当地政策执行。
总之,使用权房无法像有产权的房屋那样进行继承,但符合条件的人可按规定申请成为新的承租人,继续使用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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