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只有用人单位有,劳动者没有合同,有效吗
一、合同只有用人单位有,劳动者没有合同,有效吗
合同只有用人单位持有,劳动者没有,合同依然可能有效。
合同是否有效,主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根据法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劳动合同只要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订立,双方具备相应主体资格,合同内容不违法违规,且双方签字盖章,即便劳动者手中没有合同,也不影响合同效力。
不过,用人单位不将劳动合同交付劳动者属于违法行为。劳动合同文本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若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合同。
二、哪些情况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以下几种情况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类劳动者的健康状况需进一步明确,在此期间解除合同损害其权益。
2.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保障工伤和职业病患者的就业权利,用人单位此时解约属违法。
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是劳动者康复所需时间,用人单位应给予必要的医疗期保障。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对女职工特殊生理时期的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在此期间随意解约。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临近退休的老员工再就业困难,法律禁止用人单位随意辞退。
6.用人单位违反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如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三、签第三次劳动合同会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吗
签第三次劳动合同时,通常会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但存在一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该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是劳动者存在严重过错,比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形;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则是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以及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
也就是说,若劳动者不存在上述法定过错或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在签订第三次劳动合同时,只要劳动者未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会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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