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产期被辞退怎么赔偿
一、临产期被辞退怎么赔偿
临产期被辞退,女职工可依法获得相应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违法辞退临产期女职工,女职工有两种维权途径及赔偿方式。
其一,女职工可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需按照正常工资待遇,向女职工支付至哺乳期结束期间的工资。
其二,女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女职工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女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女职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例如,女职工在该单位工作三年,月平均工资为五千元,那么经济补偿为一万五千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则为三万元。女职工可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权。
二、临时工哺乳期能辞退吗
临时工在哺乳期一般不能被辞退。
在法律上,并没有临时工的概念,只要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就受劳动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该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条规定的是无过失性辞退,如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等情形;第四十一条是经济性裁员。
不过,如果哺乳期女职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些情形包括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因欺诈等致使劳动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辞退哺乳期临时工,但如果临时工存在法定过错情形,则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三、临时辞退扣工资合法吗
临时辞退扣工资一般不合法。
从法律角度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若用人单位临时辞退劳动者并扣工资,通常属于违法行为。但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劳动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当遇到用人单位临时辞退并扣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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