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做了公证离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6-01-22 00:46:38 法律在线 0
  房子做了公证离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房子做公证后,离婚时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公证内容。若为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归该方;若为共同财产,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起诉。没公证但婚后购买且无特别约定,一般也是共同财产。具体详细内容和湘声在线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房子做了公证离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子做了公证后,离婚时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依据公证内容判断。

   若公证明确该房子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离婚时它属于该方,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例如,夫妻双方通过公证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这种约定具有法律效力,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该房产。

   若公证确定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则按共同财产处理。双方可先协商分割方式,如一方拿房并给予另一方补偿等;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此外,即便没有公证,但房子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且双方无特别约定,通常也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关键在于公证对房屋归属的具体界定。

   二、起诉离婚期间收入是否算共同财产

   起诉离婚期间,夫妻关系在法律上尚未解除,此阶段双方的收入一般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起诉离婚到正式离婚有个过程,只要法院还未判决离婚或双方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就依然存续。在这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若无特别约定,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有书面约定,明确某些收入归各自所有,那么应按照约定处理。另外,若一方能证明某笔收入是其个人财产产生的收益,且该收益与另一方无关,也可认定为个人财产。

   所以,通常起诉离婚期间收入算共同财产,但有约定或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除外。在分割财产时,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裁判。

   三、离婚协议怎么写才能把房子留给孩子

   若想在离婚协议中把房子留给孩子,可按以下要点书写:

   1.明确双方信息:在协议开头写明夫妻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表达共同意愿:在协议中清晰表述双方自愿离婚,且一致同意将共同拥有的某套房产(详细写明房屋地址、房产证号等信息)留给孩子。例如“双方同意将位于[具体地址]、房产证号为[具体编号]的房屋归子女[孩子姓名]所有”。

   3.说明过户事宜:约定具体的过户时间和方式。如“双方应在离婚手续办理完毕后的[X]个工作日内,配合子女办理该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若存在暂时无法过户的情况,需说明原因及后续过户安排。

   4.确定孩子监护权与房屋使用:明确孩子的监护权归属,并说明在孩子未成年期间,房屋由监护人代为管理和使用,但不得擅自处分该房屋。

   5.违约责任:若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如拒绝配合过户等,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如赔偿对方损失等。

   离婚协议需双方自愿签署,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最好能进行公证或律师见证,以增强协议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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