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留薪期之后的工资怎么发
一、停工留薪期之后的工资怎么发
停工留薪期之后的工资发放,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一是若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后,仍需治疗或休养,在这种情况下,职工应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若职工可以从事工作,用人单位应根据其身体状况及工作能力,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工资发放则按照新安排的工作岗位所对应的工资标准执行,即根据岗位工资、绩效等相关规定来发放工资。
二是若职工经过鉴定后确认无法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可按照法律规定,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等费用。但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按照法律规定发放工资,一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总之,停工留薪期后的工资发放应遵循合法、合理、公平的原则,充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考虑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
二、停工留薪期员工的工资要怎么支付
停工留薪期员工的工资支付有明确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其一,支付标准。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通常应理解为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出勤情况下应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但不包含加班工资。例如,员工受伤前每月工资5000元,包含基本工资3000元、绩效奖金1500元、津贴500元,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应按5000元标准支付工资。
其二,支付期限。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其三,特殊情况。若员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同时,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三、停工留薪期有工资吗
停工留薪期是有工资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一般包含职工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工资应当按照正常出勤月工资支付,福利待遇与受伤前一致。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所在单位不依法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有权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单位补足工资并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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