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调解后还要给工资吗
一、仲裁调解后还要给工资吗
仲裁调解后是否要支付工资,取决于调解协议的具体内容。
若调解协议明确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工资,那么用人单位就有义务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金额支付工资。这是基于调解协议具有合同性质,双方达成并签字确认后,即产生法律效力,双方都应遵照执行。
若用人单位不履行调解协议中支付工资的义务,劳动者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查询、冻结、划拨用人单位银行存款等措施,强制其支付工资,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反之,若调解协议中明确劳动者放弃工资主张,或者以其他方式解决工资争议(比如用一定的福利待遇替代等),那么在协议履行完毕后,用人单位无需再支付工资。所以关键在于双方达成的仲裁调解协议的具体条款。
二、工资给少了怎么收集证据
若遇工资给少的情况,可从以下方面收集证据:
1.劳动合同:仔细查看合同中关于工资待遇的条款,明确约定的工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内容,这是确定工资标准的重要依据。
2.工资支付记录:保存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明细等。工资条能直观显示工资构成及发放情况;银行流水则可反映工资实际到账金额及发放时间,从中对比是否与约定工资相符。
3.工作记录:如考勤记录、加班申请单、工作成果报告等。考勤记录有助于确定工作时长,加班申请单可证明加班事实,工作成果报告能体现工作量,这些都与工资计算相关,用以判断工资核算是否准确。
4.沟通记录:与上级领导、人事部门关于工资的聊天记录、邮件等。其中可能包含对工资的承诺、解释等内容,能辅助证明应得工资数额。
5.同事证言:若有情况类似的同事,可请其提供证言,证明公司存在工资发放异常情况,增强证据的可信度。
收集证据过程中,要确保证据来源合法、真实有效,为后续可能的维权行动提供有力支撑。
三、法定节假日给三倍工资是否还有补休
法定节假日支付三倍工资后,通常不存在补休的情况。
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需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这是对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特殊补偿,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并体现法定节假日的特殊性质。
补休一般适用于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情形。若在休息日安排工作,用人单位可以安排补休;若无法安排补休,则需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但法定节假日与休息日性质不同。法定节假日是具有特定纪念意义或保障劳动者休息权利的重要日期,即便支付了三倍工资,也不能用补休替代法定节假日应给予的工资补偿。所以,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并支付三倍工资后,无需再安排补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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