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嘱法律条款几条作废的规定?
一、关于遗嘱法律条款几条作废的规定
遗嘱相关法律条款中存在多种导致部分内容或整个遗嘱作废的规定情形。
一是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比如遗嘱中将房产留给甲,但之后又将该房产卖给他人,这种行为可视为对遗嘱中相关房产处分内容的变更或撤销,相应部分遗嘱条款作废。
二是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若他人私自对遗嘱内容进行篡改,被篡改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视作作废。
三是遗嘱人立有多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在此情况下,与最后遗嘱内容冲突的之前遗嘱条款会作废。
四是遗嘱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部分,应当认定无效、作废。例如遗嘱中要求继承人从事违法活动作为继承条件的相关条款。
五是遗嘱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在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这意味着未保留份额的相关遗嘱条款部分作废。
二、老人过世没有立遗嘱房产怎么分配
老人过世未立遗嘱,房产分配应遵循法定继承规则。
第一,确定法定继承人范围。根据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第二,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例如老人有三个子女,且无其他特殊情况,三人对房产份额平均分配。
第三,存在特殊情形时,分配会有所不同。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实际分配过程中,继承人可先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
三、请问我是企业产这个房屋我可以立遗嘱吗
企业产房屋能否立遗嘱,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企业产房屋仅有使用权,即承租人对房屋只有按照规定使用的权利,而不具有所有权,这种情况下通常不能立遗嘱处分。因为遗嘱处分的对象是个人合法拥有所有权的财产,使用权不属于个人财产范畴,不能通过遗嘱分配给他人。
倘若企业产房屋经过特定程序,承租人已取得了房屋的全部产权,变为自有房产,那么就属于个人合法财产。此时,房屋所有人可以依法立遗嘱,按照自己的意愿对该房屋进行处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遗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要确定企业产房屋是否可立遗嘱,关键在于明确对该房屋所拥有的权利性质,即是否取得了完整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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