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伤营养费标准
一、四川省工伤营养费标准
四川省并未对工伤营养费作出明确的标准规定。
在工伤赔偿体系里,主要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伤残津贴等。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伤进行治疗,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对于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但这里面不包含营养费。
通常情况下,若职工认为自身在工伤治疗期间需要补充营养,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若产生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在司法实践中,是否支持营养费以及支持的具体金额,需结合实际情况,由法院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等综合判定。
二、四川工伤五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四川工伤五级赔偿标准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2.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四川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五级伤残为14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60个月。
工伤赔偿涉及具体情况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及时与用人单位、社保部门沟通,必要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三、成都工伤休息工资标准
成都工伤休息期间工资遵循停工留薪期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在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资标准计算方式如下:
若职工有固定工资,按其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收入确定,包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若工作不满12个月,按实际工作月数的平均月工资收入计算。
若工作不满1个月,按合同约定月工资计算;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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