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离职年假未休如何补偿
一、被迫离职年假未休如何补偿
若劳动者被迫离职,对于未休年假应按规定给予补偿。
首先,计算未休年假天数。按照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的标准,结合实际工作年限算出未休年假天数。
其次,确定补偿标准。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最后,劳动者可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假的相应补偿,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单位离职未补偿年假怎么办
若单位离职未补偿年假,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首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单位应按照规定安排职工休年假,若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需经职工本人同意,并按工资的 300%支付年假工资报酬。对于离职时未补偿年假的情况,可先与单位进行沟通协商,明确表达诉求,要求单位依法支付相应的年假补偿。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面临处罚。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提交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条等相关证据,请求仲裁委裁决单位支付年假补偿。仲裁委将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裁决。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确保应得的年假补偿得以落实。
三、离职公司年假未休如何补偿
员工离职时,若年假未休,公司应依法给予补偿。根据相关规定,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计算未休年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员工可先与公司协商,要求支付相应补偿。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解决。在劳动仲裁时,员工需提供能证明自己在公司工作年限、未休年假等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等。劳动仲裁机构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据,做出公正裁决,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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