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受劳动法保护吗
一、劳动监察受劳动法保护吗
劳动监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劳动监察部门是代表国家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专门机构。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依法享有相应的权力并承担相应义务。
劳动监察人员若依法依规开展监察工作,包括进行调查取证、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等,其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的保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扰劳动监察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若劳动监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行使职权等侵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对方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纠正错误并给予赔偿。但总体而言,只要劳动监察严格依法行事,其正常履职活动是受法律保护的,这对于维护劳动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意义重大。
二、劳动关系由哪个部门认定
劳动关系的认定并非由单一部门负责。通常情况下,劳动行政部门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劳动行政部门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事实情况,对劳动关系是否成立进行审查判断。
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也会对劳动关系进行认定。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如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考勤、劳动管理等,来判定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此外,人民法院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同样有权对劳动关系作出认定。法院会依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以及庭审调查的情况,对劳动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等进行全面审查。
不同部门在认定劳动关系时,虽职责有所侧重,但都遵循相关劳动法律法规,以确保劳动关系认定的准确公正,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三、劳动关系仲裁流程怎么走
劳动关系仲裁流程如下:首先,申请人需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载明法定事项,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及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等。其次,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会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受理的,会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书。然后,仲裁庭会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最后,仲裁庭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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