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的房产如何分割

2025-11-30 05:24:36 法律在线 0
  起诉离婚的房产如何分割?起诉离婚时房产分割分多种情况,如一方婚前全款购房属个人财产;婚前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房产归登记方,补偿另一方;婚后共同财产购房一般平分等。实际分割时,法院会综合多因素按公平原则判决。接下来湘声在线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起诉离婚的房产如何分割

   起诉离婚时房产分割需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1. 一方婚前全款购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2. 一方婚前贷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归产权登记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 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均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

   4.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5.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实际分割时,法院会综合考虑房屋来源、出资情况、婚姻关系存续时间、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以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判决。

   二、离婚房产赠与他人有效吗

   离婚房产赠与他人是否有效,需分情况判断。

   若该房产为赠与人个人财产,其对房产拥有完整处分权,赠与他人的行为通常有效。比如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离婚后其将此房赠与他人,该赠与行为受法律保护。

   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情况下擅自赠与他人,该赠与行为一般无效。因为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例如,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离婚时未进行分割,一方私自将其赠与他人,这种赠与行为侵犯了另一方财产权益,另一方有权要求撤销该赠与。

   若在离婚协议中已对房产归属做出明确约定,赠与人按照约定取得房产所有权后再赠与他人,赠与行为有效。

   三、离婚后女婿还要分房产吗

   离婚后女婿是否能分房产,需依据具体情况判定。

   若房产是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且产权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此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女婿自然也不能分。

   若房产是婚后夫妻共同购买,即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会按照平等原则进行分割,此时女婿作为夫妻关系中的一方,有权要求分割该房产。

   要是房产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女婿没有分割权;但如果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可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婿有权分割。

   此外,若夫妻双方有关于房产分割的协议,且该协议合法有效,那么应按照协议约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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