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待定可否撤销
一、合同效力待定可否撤销
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况下,一般不能直接撤销。具体分析如下:
其一,合同效力待定是指合同成立后,因行为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欠缺等原因,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需有权人追认才能生效。在追认权人追认前,合同处于效力不确定状态,而非可撤销合同所具有的那种已生效但存在撤销事由的状态。
其二,可撤销合同是基于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法定事由,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而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是欠缺某些生效要件,比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超出其能力范围的合同,需要法定代理人追认。
其三,对于效力待定合同,相对人有催告权和撤销权,但这里的撤销权与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不同。相对人的撤销权是在法定代理人等追认权人未作表示时,撤销其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综上,合同效力待定与可撤销是不同的合同状态,效力待定合同一般不能按可撤销合同那样进行撤销。
二、合同效力待定可不可以撤销
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撤销的,需根据具体情形分析:
其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在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其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在此期间,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且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其三,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若权利人不予追认,且无处分权人事后未取得处分权,该合同无效,相对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主张撤销。
三、合同无效与合同撤销引起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合同无效与合同撤销引起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以下方面:
**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一)自始无效,即合同从订立时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基于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二)过错赔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财产收归国家或返还集体、第三人,若合同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相关财产将依法处理。
**合同撤销的法律后果**:
(一)合同被撤销后同样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返还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也要折价补偿。
(二)有过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对方因合同撤销所遭受的损失。与合同无效不同的是,合同撤销通常是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存在瑕疵,如欺诈、胁迫等,过错方应基于其过错程度对无过错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总之,合同无效与撤销都会使合同失去效力,但在具体责任承担等方面可能因情形不同而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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