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管辖法院是怎样的

2026-01-25 08:27:18 法律在线 0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管辖法院是怎样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管辖法院确定有规则,一般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基层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是实际工作场所,若两地不一致,由履行地仲裁委管辖,不服仲裁起诉也由两地基层法院管,方便诉讼与查明事实。接下来湘声在线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管辖法院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管辖法院的确定遵循一定规则。一般而言,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若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当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不一致时,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也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这样规定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也便于法院查明案件事实。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劳动争议纠纷。

   二、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是多长时间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该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在时效进行中,存在时效中断的情况。若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又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仲裁时效会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同时,也有时效中止的情形。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此外,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条件是什么

   认定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主体合法。用人单位须是合法成立的组织,如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劳动者应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

   二是具备从属性。包括人格从属性和经济从属性。人格从属性指劳动者要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按单位安排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劳动,接受单位的管理与监督。经济从属性体现为劳动者主要依靠劳动所得维持生计,劳动工具、生产资料等一般由单位提供。

   三是劳动性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例如,在制造业企业中,工人的生产劳动就是企业业务不可或缺的一环。

   四是有劳动给付。劳动者实际向单位提供了劳动,单位也对劳动进行了管理和安排。即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同时具备上述条件,也可认定存在劳动关系。可通过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据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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