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什么
一、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什么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货币补偿: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补偿金额,一次性支付给被拆迁人。这种方式能让被拆迁人自由支配资金,自主选择居住地点。
2.产权调换: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差价。被拆迁人可以获得新的房屋,继续居住使用。
3.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的前提下,拆迁人安排宅基地给被拆迁人,由被拆迁人自行建房。同时,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的价值给予补偿。
4.提供安置房:拆迁人提供用于安置的房屋给被拆迁人居住,被拆迁人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差价。
具体采用哪种补偿方式,要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被拆迁人的意愿以及实际情况来确定。被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有权了解相关的补偿政策和标准,并与拆迁人协商确定合适的补偿方式。
二、居住房屋拆迁补偿的安置方式有哪些
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是货币补偿。拆迁人以支付货币的形式,对被拆迁人的房屋价值进行补偿。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这种方式能让被拆迁人自主支配资金,自由选择购房或作其他用途,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二是房屋产权调换。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差价。也就是说,被拆迁人获得新的房屋产权,若调换房屋价值高于被拆迁房屋,被拆迁人需支付差价;反之,拆迁人应给予被拆迁人差价补偿。产权调换能为被拆迁人提供现成的居住场所,解决住房问题。
被拆迁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经济状况、居住需求等,在这两种安置方式中进行选择。
三、老房子拆迁了,宅基地还是自己的吗
老房子拆迁后,宅基地是否归自己需分情况判断。
若因征收拆迁,国家依法对宅基地进行征收,此时宅基地所有权收归国有。征收过程中,会给予相应补偿,包括对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征收完成后,宅基地不再属于原使用人。
若是因自然原因或其他非征收原因导致老房子拆迁,且拆迁人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符合一户一宅等相关规定时,依然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过,若拆迁人户口已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通常就不能再继续使用该宅基地。因为宅基地是农村集体所有,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有资格使用。
另外,若拆迁后不打算在原宅基地上重建房屋,长时间闲置宅基地,集体经济组织有权收回。总之,老房子拆迁后宅基地归属要根据拆迁性质、个人身份等多方面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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