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案诉讼费是多少
一、经济纠纷案诉讼费是多少
经济纠纷案诉讼费的收取,依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例如,诉讼请求金额为30万元,需交纳的诉讼费计算如下:1万元以内部分为50元;1万至10万元部分为(10万 - 1万)×2.5% = 2250元;10万至20万元部分为(20万 - 10万)×2% = 2000元;20万至30万元部分为(30万 - 20万)×1.5% = 1500元。总计50 + 2250 + 2000 + 1500 = 5800元。
需注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诉讼费减半交纳。
二、经济纠纷案没有钱怎么办
经济纠纷案中没钱应对,可从以下方面处理:
对于被告方,若确实无钱偿还债务,应主动与原告沟通,表明还款意愿与目前经济状况,争取达成分期还款协议。法院执行时,会调查财产状况,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能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有能力偿还时,原告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同时,若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等规避执行行为,会面临法律制裁。
对于原告方,若胜诉后被告没钱偿还,可配合法院查找被告财产线索,如房产、车辆、银行账户等。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及时告知法院以便执行。若被告暂时无财产,可与被告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给予一定宽限期。若被告有劳动能力,可要求其以劳动收入分期偿还债务。
三、经济纠纷案可以被传唤吗
经济纠纷案中当事人可以被传唤。在经济纠纷的诉讼程序里,法院有权依法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传唤。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对于其他当事人,法院也会通过传票等合法方式传唤其参加诉讼活动。
传唤的目的在于保障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确保各方当事人能够在法庭上陈述事实、提供证据、进行辩论,以查明案件真相,正确适用法律,作出公正裁决。
在司法实践中,原告、被告及其他诉讼参与人都可能被传唤。原告被传唤是为了按时参与庭审,陈述自己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被告被传唤则是为了对原告的诉求进行答辩。若当事人收到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原告可能按撤诉处理,被告可能被缺席判决。所以,经济纠纷案中当事人会面临被传唤的情况,并且应积极配合,按时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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