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税合同约定由承租方缴纳合理吗
一、租赁税合同约定由承租方缴纳合理吗
租赁税合同约定由承租方缴纳在法律上通常是合理的。
租赁税一般包括增值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法定纳税义务人通常为出租方。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合同双方可就租赁税的缴纳主体进行约定。只要该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就具有法律效力。
不过,这种约定可能存在一定风险。若承租方未按约定缴纳租赁税,税务机关通常会向法定纳税义务人即出租方追缴税款。出租方缴纳后,可依据合同向承租方追偿,但可能面临追偿困难等问题。同时,税务机关对于某些税种可能规定了特定的纳税主体,若合同约定与这些规定冲突,可能会影响约定的效力。
所以,合同约定由承租方缴纳租赁税合理,但双方需在合同中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以避免后续纠纷。
二、亲戚过户房子怎么把契税降到最低
要将亲戚过户房子的契税降到最低,可考虑以下方法:
1.选择赠与过户:若符合特定亲属关系,如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之间的房屋赠与,可免缴契税。不过,受赠人日后出售该房屋时,可能面临较高个人所得税。
2.采用买卖过户:若满足一定条件,买卖过户契税也能较低。如果亲戚为首次购房,所购房屋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契税按1%征收;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契税按1.5%征收。若亲戚为第二次购房,90平方米及以下契税仍按1%征收,90平方米以上按2%征收。
3.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各地可能有不同的房产交易税收优惠政策,可关注当地政策动态,看是否符合相关条件以享受契税减免。
需注意,每种过户方式各有利弊,不仅要考虑契税成本,还应综合考虑后续交易成本、手续复杂度等因素。在办理过户前,建议详细咨询当地税务部门及不动产登记机构,以明确具体政策和操作流程。
三、因违反经济合同支付违约金能否税前扣除
因违反经济合同支付的违约金可以在税前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违反经济合同支付的违约金属于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支出。这种违约金是企业在正常的经济往来中,由于未履行合同义务而承担的一种经济赔偿责任,并非行政性罚款或罚金。行政性罚款、罚金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因为它们是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的处罚。而合同违约金是基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约定,目的是补偿因违约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具有补偿性质。
只要该违约金支出是真实发生的,有相关合同、支付凭证等证明材料,且与企业取得应税收入直接相关,就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降低企业的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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