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企业年金怎么领取
一、劳动法企业年金怎么领取
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劳动法及相关规定,企业年金领取方式如下:
一是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二是出国(境)定居人员,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三是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企业年金的领取需遵循相关规定和企业年金方案的约定。在领取时,要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按企业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由企业向受托人提交申请,再由账户管理人核算待遇支付金额等,最后完成支付。
二、劳动法延期不给钱怎么办
若遇到劳动法范畴内延期不给钱的情况,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一,与用人单位协商。劳动者可直接与单位沟通,要求其说明延迟支付原因并给出支付时间。通过协商和平解决问题,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
第二,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者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条等相关证据材料,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一定比例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第三,申请劳动仲裁。准备仲裁申请书、证据等材料,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一种较为快速有效的解决方式,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劳动者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不记工时劳动法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不记工时,劳动者可主张相应赔偿,赔偿方式如下:
1.加班费赔偿:若存在加班情形,劳动者需收集能证明加班事实的证据,如考勤记录、加班通知、同事证言等。用人单位不记工时导致无法准确核算加班费,劳动者有权要求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工作日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报酬;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报酬。
2.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不记工时行为严重侵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以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赔偿途径:劳动者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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