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申请工伤认定书必须单位签字盖章吗
一、本人申请工伤认定书必须单位签字盖章吗
申请工伤认定书并非必须单位签字盖章。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此种情况下,需提交的材料通常应加盖单位公章。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种由职工一方自行申请的情形,无需单位签字盖章。
职工一方申请时,需准备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只要材料符合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受理并进行工伤认定。
二、工伤认定需要单位出证明吗
工伤认定并非一定需要单位出证明。
一般情况下,职工申请工伤认定,需准备劳动关系证明材料,若劳动合同可证明,通常无需单位专门出具证明。若没有劳动合同,可通过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材料证明劳动关系。
不过,根据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此过程中,单位需提交相关材料,如事故报告、劳动关系证明等。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自行申请,此时单位并非必须提供证明,但可能需配合调查,若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由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所以,职工申请工伤认定不绝对依赖单位证明,但单位在工伤认定流程中有一定义务和配合责任。
三、工伤认定必须要原件吗
工伤认定并非必须全部使用原件。在申请工伤认定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通常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以核实事故情况和受伤事实。部分材料可能需要原件,如劳动合同,它是证明劳动关系的关键文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需通过原件确认劳动关系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然而,对于一些材料,提供复印件并经有关部门或单位盖章确认与原件一致后,也具有同等效力。比如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申请人可以提供加盖医院公章的复印件。
若申请人无法提供原件,可向保存原件的单位或部门申请复印,并由该单位或部门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加盖公章。
但需注意,在某些情况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能根据具体案情要求申请人补充提供原件进行核对。为确保工伤认定申请顺利进行,申请人应尽量收集齐全相关材料,并按要求提供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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