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经纪合同属于聘用合同吗

2026-02-05 06:08:08 法律在线 0
  艺人经纪合同属于聘用合同吗?艺人经纪合同不一定属于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有明确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艺人经纪合同多样,若经纪公司对艺人管理支配强,类似聘用合同;若艺人自主性高,就不属于,需依合同条款和履行情况判断。具体详细内容和湘声在线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艺人经纪合同属于聘用合同吗

   艺人经纪合同不一定属于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其特点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动者需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

   艺人经纪合同则具有多样性。有些艺人经纪合同中,经纪公司对艺人在工作安排、形象塑造、演艺活动等方面有较强的管理和支配权,艺人需遵循公司的指令进行活动,公司给予艺人报酬,这种情况下,类似聘用合同。比如,艺人按照经纪公司的要求参加各种演出、宣传活动,公司按月支付工资。

   然而,部分艺人经纪合同主要是经纪公司为艺人提供中介服务、推广包装等,艺人相对具有较高自主性,并非严格受公司管理,此时就不属于聘用合同。例如,艺人自行决定是否接受某些演出邀约,经纪公司仅负责洽谈业务、提供建议等。

   所以,判断艺人经纪合同是否为聘用合同,需依据合同具体条款和双方实际履行情况来确定。

   二、聘用合同违约金200万成立吗

   聘用合同约定200万违约金是否成立,需从多方面判断。

   依据《劳动合同法》,仅两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约定服务期;若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数额不得超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二是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支付违约金。

   若聘用合同中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形却约定200万违约金,该约定通常不成立。即便属于上述情形,200万违约金也未必有效。法院或仲裁机构会考量违约金是否过高,一般会结合用人单位的实际损失、劳动者的过错程度等因素判断。若违约金远高于用人单位的实际损失,劳动者可请求适当减少。

   所以,聘用合同约定200万违约金,需看是否符合法定情形及数额是否合理,才能确定其是否成立。

   三、签了聘用合同还算应届生身份吗

   签了聘用合同是否还算应届生身份,要分情况来看。

   一般意义上的应届生是指当年毕业的学生。如果签的聘用合同是实习性质,且未建立正式劳动关系,未缴纳社保,档案仍保留在学校或人才市场,通常可保留应届生身份。比如大学毕业季,学生在毕业前与单位签订实习聘用合同,主要是为积累实践经验,这种情况不影响应届生身份。

   若签订的聘用合同是正式的劳动合同,单位依法为其缴纳社保,档案也已从学校转出,那么大概率就失去了应届生身份。因为这意味着已正式进入职场,和用人单位建立了稳定的劳动关系。

   不过,部分地区和单位对应届生身份的界定有其特殊规定。有的单位规定在一定年限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人才市场的都算应届生。所以判断是否保留应届生身份,不仅要看聘用合同情况,还要结合当地政策和具体单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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