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财产没放在一起,离婚怎么分
一、两个人财产没放在一起,离婚怎么分
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即便双方财产未放在一起,也需依据法律规定处理。
首先,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无论是否存放在一处。
其次,分割原则。通常遵循均等分割原则,但也会根据具体情况有所倾斜。例如,一方对家庭付出较多义务,像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在分割财产时可适当多分;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等行为,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再者,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双方可先协商财产分割事宜,协商一致的,签订离婚协议明确财产分配方案。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依据法律及实际情况作出公正判决。
二、办离婚是否有冷静期
办理离婚存在冷静期。根据法律规定,在协议离婚程序中设置了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若三十日冷静期届满后,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也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不过,诉讼离婚并不适用离婚冷静期规定。当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存在严重分歧无法协商一致时,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此过程不受离婚冷静期限制。
三、离婚冷静期可以在一起吗
离婚冷静期内夫妻可以在一起。离婚冷静期是法律为申请离婚的夫妻设置的缓冲时段,旨在减少冲动离婚。在此期间,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依然存续,法律上仍是夫妻。
双方仍享有夫妻间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诸如相互扶养的义务、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等。所以从法律层面,双方能够共同生活,一起处理家庭事务、共同参与社交活动等。
不过,需注意的是,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都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也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倘若冷静期内双方感情缓和,愿意继续维持婚姻,那么可选择不继续后续离婚流程;若仍坚持离婚,则需按规定完成相应程序,领取离婚证后婚姻关系才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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