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到了没去怎么办
一、离婚冷静期到了没去怎么办
若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未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根据法律规定,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是法律为稳定婚姻关系、减少冲动离婚而设立的制度。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若未在规定时间前往,就丧失了此次离婚登记的机会,此前的离婚申请失效。
若双方仍坚持离婚,需重新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再次经过离婚冷静期等法定程序,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发给离婚证。若一方想离婚,另一方反悔,想离婚方可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审理并作出判决。
二、离婚冷静期不到30天可以离吗
离婚冷静期不到30天通常不可以完成离婚登记。
在协议离婚程序中,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而要完成离婚登记,需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发给离婚证。所以,在不到30天的离婚冷静期内,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无法完成离婚。但如果是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则不受离婚冷静期的限制,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审理并作出判决。
三、离婚冷静期30天以后任意一天都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吗
离婚冷静期30天届满后,并非任意一天都能办理离婚手续。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30日是一个特定的时间段,在此期间,双方要同时到场,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发给离婚证。
若超过这30日,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之后若还想离婚,需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过离婚冷静期等一系列程序。
所以,离婚冷静期30天届满后,要在后续规定的30日内,双方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错过该期限则不能在该次申请中完成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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