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级伤残鉴定国标标准是什么

2025-10-31 10:43:39 法律在线 0
  九级伤残鉴定国标标准是什么?九级伤残鉴定国标标准涵盖多方面。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头面部、脊柱、颈部及胸部、腹部、肢体损伤等各有对应标准,还有皮肤、听器听力损伤等标准。不同行业、情形鉴定时依这些标准综合判定。具体详细内容和湘声在线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九级伤残鉴定国标标准是什么

   九级伤残鉴定国标标准涵盖多个方面。在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方面,如轻度智能减退;外伤性癫痫,需药物维持治疗等符合标准。

   在头面部损伤中,一侧眼眶骨折致眼球内陷0.5厘米以上;鼻缺损、塌陷或者歪曲致使显著变形;牙齿脱落或者牙折7枚以上等属于九级伤残。

   在脊柱损伤方面,一椎体粉碎性骨折,椎管内骨性占位;一椎体并相应附件骨折,经手术治疗后;二椎体压缩性骨折等达到九级标准。

   在颈部及胸部损伤中,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累计面积达25平方厘米;女性一侧乳房大部分缺失或者严重畸形;肋骨骨折12根以上,或者肋骨部分缺失4根以上等符合要求。

   在腹部损伤方面,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胆囊切除;肠系膜损伤修补术后,影响相应肠管功能等属于九级。

   肢体损伤方面,四肢长管状骨骨折内固定术后,四肢长管状骨骨折遗有畸形愈合等达到九级标准。此外,还有皮肤损伤、听器听力损伤等多类别的对应标准。不同行业、不同情形在具体鉴定时会依据这些标准综合判定。

   二、1一10级伤残鉴定标准表

   伤残鉴定标准因适用领域不同而有差异,常见的有工伤和人身损害两个体系。

   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1级伤残: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完全或大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2级伤残: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大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3级伤残: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4级伤残: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

   5级伤残: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6级伤残: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7级伤残: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8级伤残: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9级伤残: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10级伤残: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与工伤有所不同,也是根据器官功能受损程度等综合判定,同样分为1至10级。具体适用时需依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准确判断。

   三、车祸脚骨折伤残鉴定标准

   车祸导致脚骨折进行伤残鉴定,主要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

   从骨折的严重程度来看,若脚骨折经治疗后遗留关节功能障碍,根据不同关节的功能丧失比例来评定伤残等级。比如踝关节,功能丧失50%以上,一般可能构成十级伤残;若功能完全丧失,则伤残等级会更高。

   对于足部多处骨折或严重粉碎性骨折,愈合后影响足部负重、行走功能的情况,也会综合考量。若严重影响双下肢长度差异,导致步态明显异常,同样会作为评定依据。

   另外,骨折引发的并发症也在鉴定范围内。如出现创伤性关节炎,经评估对关节活动及日常生活造成不同程度影响,也会据此划分伤残等级。

   伤残鉴定需由专业的鉴定机构,在治疗终结、病情稳定后进行。鉴定时,鉴定人员会结合病历资料、影像学检查结果,以及对伤者进行身体检查等多方面因素,最终依据相关标准作出客观、公正的伤残等级评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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