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期间,该怎么办
一、租赁期间,该怎么办
关于租金减免及租赁协议解除问题,双方可展开友好磋商并达成共识。
当新冠疫情对房屋租户产生了重大影响,尤其是那些身处异地的外来打工者无法按照原先计划返回其务工所在地,实际使用所租赁的房屋时,承租人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基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提出租金部分或全部减免的诉求。
同时,如果承租人或出租人认为,因继续履行租赁协议将会导致巨大经济损失,他们可以请求提前终止租赁协议并且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以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作为代价来结束租赁协议。
以下几种情况将成为解除合同的法定理由:
(1)由于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如不可抗拒的地震、风暴等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2)在履行期限即将届满之时,当事人中的任一方通过书面形式或自身行为明确表态不会按期履行主要责任的;
(3)当事人中的一方未能在收到催促后的合理期限内履行其主要义务以至于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
(4)在履行相关债务过程中,当事人故意拖延履行时间或者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致使约定合同目的无法达到的;
(5)对于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且其他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同样拥有解除合同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租赁期房子被法院执行怎么办
在租赁期内房子被法院执行,可按以下情况处理:
若租赁合同签订在前,法院执行在后。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在租赁期间发生房屋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可继续按照原租赁合同使用房屋,直至租赁期限届满。法院在执行时也需保障承租人的合法租赁权益,通常不会强制要求承租人立即搬离。
若法院执行在先,租赁合同签订在后。这种情况下,承租人需谨慎对待。若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知房屋已被法院执行,那么该租赁合同可能无法对抗法院的执行措施,承租人可能面临被要求搬离的风险。
若遇到此类情况,承租人应及时与法院执行人员沟通,了解具体执行情况,并提供相关租赁合同等证据材料,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可通过法律途径,如提起执行异议等方式寻求救济。
三、租赁期房东可以带人来看房子吗
在租赁期内,房东是否可以带人来看房子,需分情况讨论:
一是若租赁合同中有明确约定。若合同约定房东在租赁期内有权带人看房,那么房东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行事。但需提前合理通知承租人,给承租人留出必要的准备时间,避免对承租人的正常生活、工作等造成不必要的干扰。
二是若租赁合同中没有相关约定。一般情况下,在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归承租人,房东未经承租人同意,不得擅自带人进入房屋看房。因为这涉及到承租人的隐私权和对租赁房屋的正常使用权益。如果房东确有带人看房的需求,应当先征得承租人的同意,并且同样要提前通知承租人具体的看房时间等信息。
总之,在租赁期内,房东带人看房应遵循合同约定以及尊重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租赁关系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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