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撤销权撤销事由有什么
一、合同撤销权撤销事由有什么
合同撤销权的撤销理由主要涵盖如下几个方面:重大误解:这是指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一方因为对合同条款产生了严重误读,从而导致其做出错误决定而达成的合同。
显示公平:这种情形指的是,当签署合同时,一方滥用另一方所处的困境或者智力缺陷,使得签约后的合同条款严重偏袒其中一方,引起实质性的不公平现象。
欺诈与胁迫:在此情况下,可能有一方或其他方面通过欺骗、恐吓等方式,让另一方在和他们的真实意愿所不符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撤销理由的存在,赋予了受到损失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该合同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合同撤销权超过一年怎么办
如果你过了一年都没去撤销那个合同,那你就失去这个撤销的权力啦!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哦,所以你以后也不可以用同样的理由说要取消那个合同咯。
撤销权其实就是你有这个权力的人享有的一个权利嘛,所以你可以选择行使它,也可以选择把它丢掉不用。
三、行使合同撤销权期限怎么规定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有以下规定:
(一)一般情形下,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这一年是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超过该期限不行使的,撤销权消灭。
(二)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因为重大误解往往需要在较短时间内及时纠正,以维护交易的稳定性和公平性。
(三)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四)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五)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该五年期限是最长保护期限,即使当事人不知道撤销事由,超过五年也无法再行使撤销权。这些规定旨在平衡各方利益,维护交易秩序。
以上是关于合同撤销权撤销事由有什么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