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什么情况下不能分财产
一、离婚什么情况下不能分财产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离婚时可能无法分得财产:
一是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例如,一方在离婚前偷偷将夫妻共有的房产变卖并转移资金。
二是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婚前财产及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且该约定合法有效。那么在离婚时,就按照约定来处理财产,不存在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比如,夫妻双方在婚前签订了财产协议,明确各自财产独立。
三是一方能够证明某项财产明确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比如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这部分财产是专属于个人的,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总之,离婚时财产的分割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和双方约定来确定。
二、离婚什么情况不分财产
在离婚时,以下几种情况可能导致一方不分财产:
一是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比如,在离婚前偷偷将夫妻共有的房产低价卖给自己的亲戚,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在分割财产时,对实施该行为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二是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明确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且不存在法定需要分割财产的特殊情形,那么在离婚时就按照约定各自保留自己的财产,不进行分割。
三是如果一方能够证明另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家庭财产的积累没有任何贡献,例如一方长期不工作、不承担家庭责任,且没有合理原因,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酌情考虑让无贡献方少分甚至不分财产,但这种情况相对较为少见且需要充分的证据支持。
三、离婚什么流程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二者流程不同:
-协议离婚:
-申请。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提交结婚证、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
-受理与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询问相关情况。
-冷静期。自申请之日起有30日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撤回离婚申请。
-登记发证。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
-起诉。一方准备好起诉状、证据材料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受理与送达。法院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材料。
-调解。法院一般会先进行调解,若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若调解不成,则进入审理程序。
-审理与判决。法院经审理后,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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