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多久裁判结束呢
一、劳动仲裁多久裁判结束呢
劳动仲裁裁决结束的时间因案件复杂程度而异。
一般情况下,仲裁庭会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对于终局裁决,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对于非终局裁决,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作出裁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如果劳动仲裁超过规定时间未作出裁决,劳动者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仲裁多久超期
劳动仲裁不存在超期的说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所以,只要在规定时效内依法提出仲裁申请,都是有效的,不存在超期一说,要根据具体情况准确适用时效规定来保障自身权益。
三、劳动仲裁多久超时
劳动仲裁存在时效规定。一般情况下,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如果当事人在仲裁时效内未及时申请仲裁,超过时效后再申请,可能会面临仲裁委不予受理或受理后被驳回请求的风险。不过,存在一些法定情形,仲裁时效会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比如一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等方式向对方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又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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