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谁有权利中止
一、劳动仲裁谁有权利中止
劳动仲裁过程中,有权利中止的主体主要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以下情形下可决定中止仲裁: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仲裁活动;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其他应当中止仲裁的情形。
人民法院在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对于必须以劳动争议仲裁结果为依据的情况,若劳动仲裁尚未结束且符合相关法定情形,也可依职权决定中止诉讼程序。
当出现法定中止情形时,相关主体作出中止决定,旨在确保仲裁或诉讼活动能在客观条件具备时更公正、合理地进行,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律程序的顺利推进和结果的准确判定。待中止事由消除后,仲裁或诉讼程序将恢复进行,继续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决。
二、劳动仲裁死亡如何赔偿
劳动者在劳动仲裁过程中死亡,其家属可依法获得相应赔偿。
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家属应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按照上述标准支付赔偿。需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关系证明、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劳动仲裁调解看证据吗
劳动仲裁调解当然看证据。证据在劳动仲裁调解过程中至关重要。
首先,它是确定事实的基础。双方当事人主张的权利义务关系,需依据证据来支撑。比如劳动者主张加班事实,就需要提供加班申请单、考勤记录等相关证据。
其次,证据能增强调解主张的可信度。有充分证据的一方,其诉求在调解中更易得到支持。例如用人单位称已足额支付工资,就需拿出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据。
再者,证据有助于促成调解方案的达成。通过对证据的分析和考量,双方能更清晰地认识自身权益和责任,从而协商出更合理的解决方案。
在调解前,当事人应全面收集并整理相关证据。在调解过程中,依据证据合理提出主张和要求,积极与对方沟通协商。仲裁机构也会基于证据对调解进行审查和引导,以确保调解结果公平合理、合法有效,切实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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