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的共有人由谁来确定的
一、房产的共有人由谁来确定的
房产共有人的确定依据不同情况而定:
1.基于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即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根据法律规定另一方也属于共有人。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遗留的房产共同共有,成为房产共有人。
2.依据合同约定:多人共同出资购房,通过签订购房合同明确各自的出资比例、权利义务等,合同中约定的出资购买人即为房产共有人。在合作建房的情况下,合作各方通过协议约定对建成房产的共有关系,这些合作方成为房产共有人。
3.因登记确定:房产登记是确定房产共有人的重要依据。申请房产登记时,申请人将相关人员登记为共有人,经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并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后,这些登记的人员成为法律认可的房产共有人。
总之,房产共有人可由法律规定、合同约定以及登记等方式确定。
二、如何确定房产共有人比例
确定房产共有人比例有以下几种常见方式:
1.**约定确定**:若共有人之间有书面协议,明确约定了各自的房产份额,那么该约定具有法律效力,以此确定共有人比例。比如夫妻双方在购房时签订协议,约定一方占70%,另一方占30%。
2.**出资比例确定**:按照共有人实际的出资情况来确定比例。若多人共同出资购房,可根据各自出资额占总购房款的比例来划分房产份额。例如,A出资30万,B出资20万,总购房款50万,那么A的比例为60%,B为40%。
3.**推定等额**:在共有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且无法确定出资额的情况下,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等额享有。像朋友之间共同购房,未约定份额又难以确定出资时,通常等额分配。
4.**法院判决**:当共有人就房产比例产生争议,无法协商解决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证据来判定房产共有人的比例。
三、以房抵债算支付了全部房款吗
以房抵债是否算支付了全部房款,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若以房抵债协议合法有效,且协议明确约定该房产用于抵偿全部债务,债务金额与房屋价值相当,同时双方完成了相应的手续,如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办理产权过户等,一般可认定为支付了全部房款。这种情况下,以房抵债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法律会认可其效力。
然而,如果以房抵债协议存在瑕疵,比如协议约定不明确,未清晰表明抵偿的是全部债务还是部分债务;或者房屋价值与债务金额差距较大,一方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又或者虽有抵债协议,但未完成房屋产权过户等必要手续,可能就不能认定为支付了全部房款。
此外,若涉及第三方利益,如该房屋存在抵押、查封等情况,以房抵债的效力也可能受到影响,不能简单认定为支付了全部房款。所以,判断以房抵债是否算支付全部房款,要依据具体协议内容、履行情况及是否存在影响效力的因素综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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