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公证后多久生效
一、遗嘱继承公证后多久生效
遗嘱继承公证后,一般在立遗嘱人死亡时生效。具体分析如下:
遗嘱是立遗嘱人生前对其个人财产作出的处分安排,在其生前,遗嘱并不实际发生执行的效力。即使经过公证,公证只是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增强遗嘱的公信力,但这并不改变遗嘱生效的时间节点。
立遗嘱人在死亡前,仍可根据自身意愿对遗嘱进行变更、撤销等操作。只有当立遗嘱人死亡这一法律事实发生后,遗嘱中所设定的继承安排才开始生效,继承人此时可依据公证后的遗嘱,按照法定程序办理遗产继承相关事宜,对遗嘱中涉及的财产进行继承和分配。
需注意的是,如果存在多份遗嘱,且内容相互冲突,以最后所立的合法有效遗嘱为准。若遗嘱存在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二、父亲写下协议算不算遗嘱
父亲写下的协议是否算遗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该协议符合遗嘱的法定构成要件,则可认定为遗嘱。具体而言:一是形式方面,遗嘱有多种法定形式,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若父亲写下的协议满足相应形式要求,则具备成为遗嘱的基础。
二是内容方面,遗嘱内容应当是父亲对其个人合法财产的处分安排,若协议中涉及处分他人财产或者内容不明确、不合法,那么即使形式符合要求,也可能无法被认定为有效遗嘱。
三是行为能力方面,立遗嘱时父亲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其在意识不清、缺乏认知能力等情况下写下协议,该协议一般不能作为有效遗嘱。
三、遗嘱顺位继承是遗赠吗
遗嘱顺位继承不是遗赠。二者存在明显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主体不同。遗嘱顺位继承中的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一定顺序享有继承权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第一顺位继承人以及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第二顺位继承人。而遗赠中的受遗赠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比如朋友、邻居等。
二是接受方式不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而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三是法律适用不同。遗嘱顺位继承适用关于法定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在法定范围内确定继承人的顺序和份额等。遗赠则是基于遗嘱人的意愿,将财产赠与特定的非法定继承人,适用关于遗赠的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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