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书写的遗嘱怎么处理
一、没有书写的遗嘱怎么处理
若没有书写的遗嘱,即不存在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书面形式的遗嘱时,遗产的处理通常按以下情况进行:
其一,看是否存在口头遗嘱。但口头遗嘱需在危急情况下订立,且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其二,若不存在有效口头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其三,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等特殊情况需按法律规定适当调整份额。
二、遗书遗嘱有法律效应吗
遗书和遗嘱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具有法律效力。
从形式上看,遗嘱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不同形式,每种形式都有相应的法定要求。例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从内容上,遗嘱应当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遗嘱人受到欺诈、胁迫等,所立遗嘱无效。同时,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处分的财产也应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只要遗嘱在形式和内容上均符合法律规定,那么无论是通常所说的遗书还是遗嘱,都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在遗嘱人去世后,按照遗嘱内容对其遗产进行分配。
三、房产有遗嘱怎么公证继承
办理房产遗嘱公证继承,需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准备相关材料。继承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嘱原件;房产证等房产产权证明文件。
其次,选择公证机构。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若涉及不动产,一般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申请。
然后,提交申请与材料。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公证机构,填写公证申请表,明确申请公证的事项及用途等内容。
再者,公证机构审查。公证员会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可能会询问相关人员,核实遗嘱是否是被继承人真实意思表示,有无受到胁迫、欺诈等情况,同时审查继承人身份等信息。
最后,领取公证书。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公证机构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继承人凭公证书等材料前往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完成房产的遗嘱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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