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全成立了吗
一、无效合同全成立了吗
无效合同已经成立,但不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两个不同概念。合同成立侧重于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思表示,标志着合同订立过程完成。而合同生效意味着合同产生法律约束力,受法律保护。
无效合同是指虽已成立,但因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合意赋予效力的合同。《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等均无效。
尽管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不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但它确实在形式上完成了当事人达成合意的过程,满足合同成立要件。不过,由于其内容或形式违反法律规定等原因,无法获得法律认可和保护。
二、判合同无效能保全吗
判定合同无效时可以进行保全。诉讼保全目的在于保障将来生效判决能得到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在合同纠纷中即使请求判定合同无效,也可申请保全。
根据法律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在合同纠纷中,若一方认为合同无效且对方可能转移、隐匿财产,影响未来可能的权益实现,就可在诉前或诉讼中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等。不过,若申请有误,申请人需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三、遭到无效合同怎么办
若遇到无效合同,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首先,确认合同无效。依据民法典,存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虚假意思表示、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情形的合同无效。当事人可自行判断,或请求法院、仲裁机构确认。
其次,返还财产。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比如,一方已交付货物,另一方应返还货物,若货物已使用无法返还,则需按价补偿。
再次,赔偿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如一方故意隐瞒重要事实致合同无效,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最后,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合同无效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当事人可按合同约定的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后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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