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失业保险金停发

2025-11-14 08:45:15 法律在线 0
  怎么办理失业保险金停发?办理失业保险金停发有多种情形。重新就业由用人单位告知;应征服兵役主动报备;移居境外提供证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提交凭证;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工作或培训经认定停发。办理时填申请表并提交证明,审核通过即停发。接下来湘声在线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怎么办理失业保险金停发

   办理失业保险金停发,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形及对应流程:

   若重新就业,需由用人单位及时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如实告知就业情况,提供相关就业证明材料,经办机构审核后会停发失业保险金。

   若应征服兵役,应主动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报备,提交入伍相关证明,经核实后停发。

   若移居境外,要提供移居证明,如护照等材料,告知经办机构,办理停发手续。

   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需向经办机构提交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证明,如养老金领取凭证等,以办理停发。

   若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经认定后,停发失业保险金。

   办理时,一般需填写停发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交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即会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

   二、失业金和经济补偿金冲突吗

   失业金与经济补偿金并不冲突。

   失业金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目的是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

   经济补偿金则是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依法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通常基于用人单位的特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如协商一致解除、经济性裁员等。

   二者领取条件和依据不同。领取失业金需满足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定年限、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等条件。而经济补偿金是基于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应承担的法定责任。

   在实际情况中,劳动者可以在符合条件时分别申领。例如,用人单位因经济性裁员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后可领取失业金,同时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总之,二者在法律性质、功能及适用情形上存在差异,不存在冲突关系。

   三、怎么办理失业保险转移手续

   办理失业保险转移手续,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参保职工需确定转入地经办机构已同意接收。然后,在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凭证。

   准备好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等相关材料(具体材料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

   前往转出地经办机构提交转移申请及材料,经审核无误后,经办机构会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并将应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等信息提供给转入地经办机构。

   参保职工持转移凭证到转入地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提交转移凭证、身份证等材料,转入地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会按照规定为其接续失业保险关系,确保参保职工在新就业地能够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不同地区在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上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办理前详细咨询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以确保手续顺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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