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赠与妻子的房产离婚可以收回吗

2025-11-14 18:05:34 法律在线 0
  丈夫赠与妻子的房产离婚可以收回吗?丈夫赠与妻子的房产,离婚时能否收回分情况判断。已完成过户登记,所有权转移,一般不能收回,但有法定可撤销情形除外;未完成过户登记,除特殊合同外,丈夫可行使任意撤销权。具体详细内容和湘声在线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丈夫赠与妻子的房产离婚可以收回吗

   丈夫赠与妻子的房产,离婚时能否收回需分情况判断。

   若房产赠与已完成过户登记,所有权发生转移,通常情况下丈夫不能收回。依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变更以登记为准,完成过户意味着赠与行为已履行完毕,一般不可撤销。

   然而,存在特殊情形。若丈夫能证明该赠与行为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丈夫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并收回房产。

   若房产赠与未完成过户登记,除经过公证或具有救灾、扶贫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外,丈夫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所以,丈夫赠与妻子的房产,离婚时是否能收回要根据房产是否过户以及是否存在法定撤销情形来确定。

   二、丈夫赠与老婆的房子离婚后归谁

   丈夫赠与老婆的房子,离婚后的归属需分情况判断。

   若房子赠与完成过户登记,且明确表示只赠与妻子一方,根据法律规定,该房子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妻子所有,丈夫无权分割。因为完成过户意味着产权已转移,明确赠与一方则排除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若赠与未完成过户登记,赠与行为在一定条件下可撤销。此时若丈夫行使撤销权,房子仍属于丈夫的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若丈夫未撤销赠与,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如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对家庭的贡献等,来确定房子的归属及是否需要补偿另一方。

   若赠与房子时未明确表示只归妻子一方,即便完成过户,也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夫妻离婚赠与房产有权收回吗

   夫妻离婚时赠与房产是否有权收回,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赠与房产的行为未完成产权变更登记,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可撤销赠与。这意味着房产仍登记在赠与人名下,赠与人可行使任意撤销权收回房产,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

   若房产已完成产权变更登记,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收回。不过,存在法定撤销情形时,赠与人可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法定撤销情形包括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此外,若离婚协议中涉及房产赠与是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等目的,具有一定道德义务性质,在离婚目的已实现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不支持赠与人随意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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