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是去劳动保障局吗
一、仲裁是去劳动保障局吗
仲裁并不一定是去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常设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或有专门办公地点,但并非等同于劳动保障局。
除劳动争议仲裁外,还有商事仲裁等其他类型仲裁。商事仲裁由依法设立的商事仲裁机构受理,这些机构独立于行政机关,有自己独立的仲裁规则和流程。
若涉及劳动争议,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应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时需准备仲裁申请书、相关证据等材料,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申请。仲裁委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等环节。
若是商事纠纷,当事人需依据事先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约定的商事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遵循该机构的具体规则进行仲裁活动。
二、劳动争议仲裁多久办结
劳动争议仲裁的办结时间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不过,存在特殊情形。如果案件复杂,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延长不超过十五日。也就是说,一般案件四十五日内完成,复杂案件最长六十日办结。
仲裁过程中,有诸多环节影响时间。比如送达仲裁文书、证据交换、开庭审理等。若遇到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导致审理无法正常进行,仲裁期限可相应顺延。
另外,部分劳动争议案件,如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实行终局裁决。这类终局裁决案件,仲裁庭应在上述规定期限内作出裁决,以保障劳动者权益尽快实现,提高纠纷解决效率。
三、劳动调解后多久内仲裁
劳动调解与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不同程序。劳动调解后申请仲裁的时效,适用劳动仲裁一般时效规定,即一年。
该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无论是否经过劳动调解,只要在知道权益受侵害起一年内,劳动者都有权申请劳动仲裁。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时效会发生中断或中止。比如,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又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仲裁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而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所以,要准确把握申请仲裁的时间,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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