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超过时间怎么办
一、工伤认定超过时间怎么办
工伤认定超过时间需分情况处理:
一是用人单位原因导致超过申请时间。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若超过1年的最长申请期限,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不再受理,但劳动者可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劳动者自身原因导致超过申请时间。一般工伤认定申请期限为1年,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若非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超过1年申请期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通常不会受理。不过,若存在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经审查属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受理。
总之,工伤认定超期需明确超期原因,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措施维护自身权益,如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通过民事诉讼索赔等。
二、工伤劳动鉴定需要出钱吗
工伤劳动鉴定通常不需要职工或用人单位出钱。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初次鉴定费用。劳动能力鉴定费一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若所在单位已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初次鉴定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列支。
二是再次鉴定费用。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的,再次鉴定结论与初次鉴定结论一致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的一方承担;再次鉴定结论与初次鉴定结论不一致的,鉴定费用按照前款规定执行,即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三是复查鉴定费用。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复查鉴定费用同样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三、非工伤在家休养工资怎么算
非工伤在家休养期间的工资计算,需根据不同情况确定:
一是在医疗期内。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具体支付标准,一般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规章制度等方式确定。
二是超过医疗期。若职工非工伤休养超过规定的医疗期,用人单位可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在未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职工未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可支付生活费,生活费标准一般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规定,通常低于正常工资。
总之,非工伤在家休养工资计算有相应规定,职工和用人单位应依据具体情况,遵循法律法规来确定工资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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