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工伤认定多久能下来
一、个人工伤认定多久能下来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一般情况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不过实践中可能因各种因素影响进度,比如调查核实复杂情况、需要有关部门提供证据等,具体时长会有所不同。职工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后,应保持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沟通,了解进展情况。
二、个人工伤认定的时间
一般情况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规定时间提出申请的,可能会面临诸多不利后果,比如影响工伤认定及后续权益保障等。
三、个人工伤认定单位不盖章怎么办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时单位不盖章,并不影响工伤认定程序的推进。
首先,可尝试与单位沟通,说明工伤认定对保障职工权益及后续合理处理事故的重要性,争取单位配合盖章。若沟通无果,不必担忧。
根据相关规定,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单位不盖章的情况下,依然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应按要求准备其他必备材料,如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等。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申请后,会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单位作为用人单位,有义务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若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依法采取措施,并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所以即便单位不盖章,只要材料齐全、事实清楚,依然能够完成工伤认定。
以上是关于个人工伤认定多久能下来的相关回答,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专业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