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通知开庭还调解吗
一、离婚诉讼通知开庭还调解吗
离婚诉讼通知开庭后仍可能进行调解。在离婚诉讼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即便已通知开庭,法庭仍会视具体情况安排调解环节。
通常,在开庭前、开庭过程中或休庭期间,法官都有权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这是因为调解有助于平和解决纠纷,缓解双方矛盾,减少对当事人及家庭尤其是未成年子女的负面影响。
若双方都有调解意愿,且在法官主持下能够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关键问题达成一致,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调解不成,法庭则会继续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总之,开庭后仍存在调解的可能性,当事人应做好相应准备,积极面对调解或庭审。
二、离婚诉讼调解与立案的区别
离婚诉讼调解与立案存在多方面区别:
在程序阶段上,立案是离婚诉讼的起始环节。当一方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法院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后予以受理,标志诉讼程序正式开启。而调解可在立案前,也可在立案后进行。立案前调解是法院引导双方尝试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立案后调解则是在诉讼进程中开展。
从法律效力来讲,立案意味着案件进入司法程序,法院会依据法定程序推进审理,后续作出的判决或裁定具有强制执行力。调解方面,若立案前调解成功,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纠纷就此解决,无需进入正式诉讼;若立案后调解成功,法院会出具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在结果形式上,立案只是启动程序,具体结果需经后续审理判定。调解可能出现多种结果,双方达成一致和好不离婚;或者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离婚调解协议;若调解不成,则继续推进诉讼程序。
三、离婚诉讼调解成功后还用撤诉吗
离婚诉讼调解成功后一般不需要撤诉。具体分析如下:
调解成功意味着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就离婚相关事宜,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此时,法院会根据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它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强制力,能够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解决双方的纠纷。
而撤诉是指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宣告判决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在调解成功并签收调解书的情况下,案件已经得到了实质性的处理和解决,诉讼程序已经因调解而终结,不存在再撤诉的必要。
所以,离婚诉讼调解成功后,无需再进行撤诉操作,双方应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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