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用分公司签劳动合同吗
一、会用分公司签劳动合同吗
可以用分公司签劳动合同,但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其法律效力。
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法律上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过在一定条件下可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如下:
1. 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这类分公司具备经营资格,可以在其登记的经营范围内独立开展业务,有能力独立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因此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所签合同合法有效。
2. 无营业执照的分公司。由于其不具备合法的经营主体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一般不能直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若其以自己名义签订劳动合同,该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在此情况下,劳动者的劳动关系通常被认定为与总公司建立。
总之,在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应先确认分公司是否有营业执照,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二、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犯法吗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具体分析如下: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从法律后果而言,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此外,不签订劳动合同还会给劳动者带来诸多风险和不便,如难以证明劳动关系,在工资、福利、工伤等权益受到侵害时,维权面临困难。而对于公司来说,这种违法行为也可能面临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罚,要求其限期改正并支付相应赔偿等。因此,公司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三、分公司能够签劳动合同吗
分公司在一定条件下能够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分析如下:
一是具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此类分公司属于依法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具备独立的用工主体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经营活动,包括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独立承担相应的劳动法律责任。比如一些大型连锁企业在各地设立的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能自行招聘员工并签订劳动合同。
二是没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这类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也不具备独立的用工主体资格,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劳动合同。但在实际操作中,若经总公司授权,也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过相应的法律责任最终由总公司承担。例如某些总公司在筹备新的分公司期间,临时授权未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进行招聘签约。
总之,判断分公司能否签订劳动合同,关键在于其是否有营业执照或是否获得总公司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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