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休完与公司合同到期是否合同解除
一、产假休完与公司合同到期是否合同解除
假如在您的产假结束之后,与工作单位所签署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然而您还身处在哺乳期间,此时,用人单位并无权单方面解雇您。即便单位无意与您继续签订劳动合同时,它亦应承担起责任,将您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持续至哺乳期限届满为止。在面临此类状况时,您有权向单位所在地区的劳动监察(分支)大队进行投诉或举报,相关部门将会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您还可以在得知自身权益受侵犯之日起的60天之内,前往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二、产假新规定是什么
产假新规定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部分地区在国家规定基础上还有额外奖励假。例如一些地方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可再享受30天至60天不等的奖励假,男方也有相应的陪产假。
此外,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三、产假天数怎么算,去掉节假日吗
产假天数的计算方式及是否去掉节假日,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此外,各地区可能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法定基础上对产假天数有所增加。
关于产假是否去掉节假日,产假是按自然日计算的,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这是因为产假是为了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休息和恢复,是一种连续性的假期,并不因节假日而中断或扣除。例如,女职工产假98天,如果期间包含了春节等法定节假日,这些节假日也应计算在产假天数内,用人单位不能以节假日为由减少女职工的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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