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参与人是谁

2025-12-12 14:27:01 法律在线 0
  发明专利参与人是谁?发明专利参与人有发明人、申请人和专利权人。发明人对发明有创造性贡献;申请人可提出申请,主体多样;申请人获授权就成专利权人。如科研人员甲研发技术,单位申请获批成专利权人,也可能有其他情况。接下来湘声在线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发明专利参与人是谁

   发明专利参与人主要包括发明人、申请人和专利权人。

   发明人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

   申请人是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主体,可以是发明人本人,也可以是发明人的单位、受让方等。

   专利权人是获得专利授权,享有专利权的主体。当申请人获得专利授权后,就成为专利权人。

   比如,科研人员甲独立研发出一项新技术,甲就是发明人。若甲所在单位将该技术申请专利,单位就是申请人。若专利申请成功,单位便成为专利权人。不过,如果甲与单位有约定,也可能存在其他情况,比如甲将专利转让给其他主体,受让方后续成为专利权人等。

   二、专利名称一样可以吗

   专利名称通常不能完全一样。

   首先,专利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相同的专利名称可能会导致混淆,无法清晰区分不同权利人的发明创造。

   其次,专利审查过程中,会对专利名称进行审核,若已有相同名称的专利在先申请并获授权,后申请的相同名称专利大概率难以通过审查。

   再者,即使名称相同,若技术方案不同,也应采用不同表述来体现差异,以便准确传达发明创造的核心内容。

   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名称中包含通用部分,而核心技术内容有显著区别,且经合理说明和界定,可以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使用相似名称,但需谨慎并确保能清晰区分各自的专利权益。总之,尽量避免专利名称完全相同,以维护专利制度的正常运行和权益的准确界定。

   三、发明专利几个人有用

   发明专利的发明人没有人数限制。

   1. 可以是一个人独立完成发明创造,这种情况下该发明人享有完整的专利权益。

   2. 也可以由多人共同完成。多人合作完成发明创造时,应当共同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他们都是共同发明人,共同享有专利申请权。

   3. 在职务发明中,单位的工作人员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

   4. 委托发明中,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确定专利申请权的归属,没有约定的,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发明创造的单位或者个人。

   总之,发明专利在发明人数量上较为灵活,依据发明创造的实际完成情况和相关规定来确定权利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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