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新增挂网药品涵盖三大类别,实行差异化价格管理。
新药、参比制剂、过评药品:企业须按不高于限价确认价格并标注属性;钠钾镁钙注射用浓溶液等3个产品因申报价与同类可比价悬殊,需填报《药品成本和价格构成情况表》表并授权公示,逾期未申诉将不予受理。
其他化学药(含生物类似药)、中成药:按限价确认,高于限价可下调至合规范围;非那雄胺喷雾剂等4个产品价格异常需提交成本说明;小儿碳酸钙D3颗粒等3个产品为湖南省参加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企业非供应清单规格和包装,不予以受理挂网申报。
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在湖南省内3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有交易的纳入联动目录限价管理;无交易记录的纳入备案采购,由医疗机构议价采购。
相关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价格确认的产品暂不纳入湖南省挂网目录,可在下一申报周期重新申报。企业对附件内容有异议,须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申投诉管理”模块提交加盖公章的PDF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