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签的劳动合同怎么解除

2025-12-23 09:30:21 法律在线 0
  刚刚签的劳动合同怎么解除?刚签的劳动合同可通过三种方式解除。一是协商一致,签订解除协议明确相关事项;二是劳动者可预告或即时解除;三是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有严重过错时可解除,但需证明且程序合法。解除要留证据,有争议可仲裁。具体详细内容和湘声在线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刚刚签的劳动合同怎么解除

   刚签的劳动合同可通过以下方式解除:

   1. 协商一致解除:与用人单位沟通,双方就解除劳动合同达成一致,签订解除协议。协议需明确解除时间、工资结算、经济补偿等事项。

   2. 劳动者单方解除:

   - 预告解除: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这种情况下无需用人单位同意,但需履行通知义务。

   - 即时解除:当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3.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若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不过,用人单位需证明劳动者存在相应过错行为,且解除程序要符合法律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注意留存相关证据,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如有争议,可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解决。

   二、企业怎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有以下几种常见方式:

   1. 协商解除:企业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方式需双方自愿,且就解除合同的条件、经济补偿等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协议。

   2. 劳动者过错解除:若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3.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4. 经济性裁员:企业出现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等法定情形,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三、劳动合同盖章要盖哪些位置

   劳动合同盖章位置并无明确法律规定,不过从规范和实践角度有常见做法。

   首先,在合同尾部甲方(用人单位)落款处盖章,此处盖章代表用人单位对合同内容的确认和签署。通常应盖在用人单位名称旁边或上方,清晰显示印章与用人单位的对应关系,且要保证印章完整、清晰,能准确识别用人单位信息。

   其次,若合同有多页,为防止合同被替换或篡改,可在合同骑缝处盖章。骑缝章是将印章盖在合同侧面,使每一页都有印章痕迹,这样即便合同被拆开,也能从印章完整性看出是否被改动。

   最后,若合同中有补充条款、附件等,可在补充条款和附件的签字盖章处盖章,以确认对这些额外内容的认可。

   盖章时需确保印章清晰、完整,避免模糊或重叠影响效力。同时,要遵循公司用章管理规定,保证用章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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