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山林被征用怎么补偿
一、承包山林被征用怎么补偿
承包山林被征用,补偿通常涉及多方面。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这笔费用是对山林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区片综合地价会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等因素。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费归承包方所有。地上附着物包括林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其补偿按照实际损失评估确定;青苗补偿费则是对正在生长的林木等的补偿,根据林木的种类、生长阶段等确定补偿金额。
安置补助费用于安置被征地农民。若承包方需要安置,安置补助费会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承包方应关注当地政府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若对补偿标准有异议,可通过合法途径,如申请听证等表达诉求,维护自身权益。
二、承包田被征用赔偿款谁的
承包田被征用,赔偿款分配需依据具体赔偿项目确定归属。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因为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土地被征用后,补偿费用由集体统一管理和使用。不过,该费用并非由集体随意支配,需通过民主决策程序决定分配方式,可能会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安置补助费是为了保障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和生活来源的失地农民的生活,专款专用。若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经其同意用于支付保险费用。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这是对承包田上实际投入和损失的补偿,谁种植、建设,补偿就归谁。
在实际处理中,若村民对赔偿款分配有异议,可与村集体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三、承包土地被征用补偿给谁
承包土地被征用,补偿一般支付给土地承包方和集体经济组织。具体补偿分配如下:
1.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因为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被征用意味着集体土地所有权丧失,所以这部分补偿作为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由集体统一管理和使用,通常用于发展生产、安置被征地农民等。
2. 安置补助费:根据安置情况而定。若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安置补助费支付给集体经济组织;由其他单位安置,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3.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这是对承包方在土地上投入和收益的补偿,比如承包方种植的农作物、建造的建筑物等,其所有权属于承包方,相应补偿应直接给予承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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