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
一、眼睛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
眼睛工伤认定需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致眼睛受伤;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患职业病等情况,可认定为工伤。
眼睛工伤鉴定标准按照《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如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8 为七级;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8 为八级等。
赔偿方面,主要包括:
1. 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 伤残待遇:经鉴定构成伤残等级的,根据不同等级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例如七级伤残为 13 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 11 个月的本人工资。
4. 生活护理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二、眼睛工伤十级的评定标准
眼睛工伤十级主要参考《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有多项情形可认定为十级。
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双眼矫正视力≤0.8;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上睑下垂盖及瞳孔 1/3 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Ⅰ度~Ⅱ度(或轻度、中度),矫正视力正常者;晶状体部分脱位;眶内异物未取出者;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外伤性瞳孔放大;角巩膜穿通伤治愈者等情况,均可评定为眼睛工伤十级。
评定需由专业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等材料,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职工遭遇工伤后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以保障自身权益。
三、研究生猝死有工伤认定吗
研究生猝死是否能认定工伤,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猝死,或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规定时间内抢救无效死亡,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可认定为工伤。比如研究生在企业实习,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执行企业安排的工作任务时猝死,就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然而,若研究生单纯作为学生身份在学校学习、做科研,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因为学生与学校是教育管理关系,并非劳动关系。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中,若学校对研究生的死亡存在过错,如安排了过重的科研任务导致过度劳累等,研究生家属可依据侵权责任等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学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总之,研究生猝死能否认定工伤,关键在于是否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及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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